新环保法实施 多少成效?多少问题?
日期:2015-12-10 10:25
,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法律保障。就2015年至今的几个月情况来看,公益诉讼的情况并不乐观,案件增幅不明显,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立法与参与程序缺乏详细规定。对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至今没有明确规定,社会对政府的执法行为缺乏强有力的监督。
环保社会组织作为公众参与的重要主体之一,其发展受到内外因素的制约。目前我国政府对环保组织的支持和引导不够,社会组织的独立性不强,依托于政府,许多环保组织能力不足,人才知识储备不够,资金来源匮乏,内部制度建设存在很大问题。虽然新媒体的发展为环境公众参与提供了重要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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