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10 10:25
,这无疑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然而在实践中,信息公开与公益诉讼的情况并不如预想那么乐观,到目前为止,信息公开的条件、内容、范围、方式等备受争议,公益诉讼的案件仍然不多。
在我国,信息公开的范围一直以来都不够明确,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定义比较模糊,对申请信息公开的目的进行了严格限制,除了政府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以外,其他信息必须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