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国PPP法律实践的回顾与思考
日期:2015-12-09 12:50
投资人已投入项目的资金如何收回,更是只字不提。有些地方政府甚至提出招标文件中的条件一字都不能修改的论调。长此以往,将不利于PPP项目的健康发展。
PPP与现行法律制度之间的冲突。
尽管有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文件,但这些都只是部门层级的规范性文件,作为法律层级的PPP规定仍然缺位。这直接导致了PPP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与现行立项制度、土地制度、担保制度、税收制度、价格制度、预算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招投标制度、国有股权转让制度、财务制度、争议解决制度等多方面的严重冲突。PPP规范性文件往往因为层级低而无法优先适用,即便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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