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04 21:25
护法》确定了损害担责原则,并明确符合条件的环保组织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客观上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追究提供了依据,但该法仍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并未将生态环境损害包涵在内。虽然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了关于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民事侵权纠纷的司法解释,对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予以认可,但司法解释主要通过诉讼中的法律适用调整个案中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问题,并非国家法律层面对这一问题的系统规定。
二、《方案》主要内容和特点
《方案》主要规定了适用范围、试点原则、损害赔偿范围、赔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