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04 17:45
升对污水处理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引24号)提出,对部分己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对主要污染物的削减能力。大力改造除磷脱氮功能欠缺、不具备生物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重点改造设市城市和发达地区、重点流域以及重要水源地等敏感水域地区的污水处理厂。
十二五期间,全国规划范围内的城镇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规模2,611万立方米旧。其中,设市城市2,038万立方米旧,县城527万立方米旧,建制镇46万立方米旧;东部地区794万立方米旧,中部地区1,318万立方米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