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02 12:03
11月26日,台湾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初审通过《再生水资源发展条例》草案,未来水资源1滴水至少用2次以上,目前在选定凤山溪、福田、永康、临海、安平、丰原6处兴建再生水厂,共投入新台币150多亿元,周边关联企业约10至20亿元。
台湾今年遭遇67年以来大旱,立法院经济委员会11月26日初审通过《再生水资源发展条例》草案,未来水资源1滴水至少用2次以上,若顺利完成立法,目前国内六座污水处理厂最快2018年开始產制再生水,周边关联企业商机上看2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为避免工业开发与民生、农业争水,此法第四条强制规定,兴办或变更等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