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丹江实施水污染补偿考核
日期:2015-11-26 13:03
陕西省日前通过汉、丹江流域水污染补偿考核和年度考核,促进汉中、安康、商洛3市进一步做好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水质安全。
此次考核自2015年9月开始,由陕西省环保厅会同陕西省财政厅共同实施。省环保厅负责考核断面的水质监测及核定、核算污染补偿金,并向省财政厅提出污染补偿金使用方案;省财政厅负责管理污染补偿金。考核汉中、安康、商洛3市出境断面水体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月平均浓度高于浓度控制指标时,由省财政厅收取污染补偿金。
陕西省环保厅按月对各市考核断面的水质监测数据进行统计,按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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