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全面构建“三条红线”体系
日期:2015-11-25 21:44
立项,环保部门不得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对超计划(定额)用水的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在此基础上,山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配置、统一管理,有3个市、89个县(市、区)实现了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建立起权威高效、集中统一、管理科学的水资源管理体制。
4/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6/08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