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1-24 17:01
所放开。
2014年财政部出台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中规定,社会资本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半年之后,《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42号文)出台,其中规定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过与政府签订合同方式。
这意味着,原本被禁止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满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