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与现有法律制度的冲突
日期:2015-11-20 17:23
分。凡此种种,都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所要求的一年内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大相径庭。如果硬套进场挂牌的要求,势必削足适履,采用阴阳合同委曲求全,实际上也违反了现有规定,还给项目实施带来极大不便。
除上述四种冲突外,在立项、预算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招投标制度、担保制度等亦存在冲突,期望相关立法部门将来制定法律效力层级更高的PPP规定,并能够综合考虑PPP项目的特点,有效将其与现有法律制度进行衔接,避免各方在实施过程中面对诸多冲突而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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