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1-20 17:17
权有效期限为5年
办法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河北省内的排污单位对其有偿获取的排污权,在规定期限内具有使用、转让和抵押等权利。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处理设施和提标改造、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等方式减少的重点污染物排放量,既可用于自身生产需要,也可将结余的排污权指标进行交易、租赁、限期储备,或申请环保主管部门回购。排污权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
新改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须在试生产前取得
办法明确,排污权交易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期间,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或通过公开拍卖方式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