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1-13 22:09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局联合印发了《东莞市鼓励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两高一低造纸企业提前退出奖励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确定了奖励范围、申请条件、奖励方式和标准。
根据《管理办法》,奖励范围为中堂造纸产业基地外年审批生产能力在20万吨以下(不含20万吨)的包装纸生产企业和年审批生产能力在5万吨以下(不含5万吨)的生活用纸生产企业。企业必须在2015年3月底前完成申请手续,并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停产。企业申请退出前一个周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正常生产状态是指企业连续正常经营半年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