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西安城区全面实施居民用水阶梯价格
日期:2015-11-12 10:38
11月10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自2015年12月15日起,西安市城区实施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分为三个阶梯,第一阶梯终端水价为3.80元/m3,年用水量162m3,覆盖90.19%的居民用户。
阶梯水价以每户4人为基数增加一人增加用水量3m3/月
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设市城市须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同时调整污水处理费达到国家要求的0.95元/m3标准,水资源费达到省上要求的0.72元/m3标准;阶梯水量在国家建议值基础上设置为三档,对居民水价构成中的基本水价按1:1.5:3的规定实行三级级差阶梯水价。
西安市政府本着满足居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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