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水务集团调整城市供排水价格
日期:2015-11-11 16:25
户年用水量168立方米以上,超出第二阶梯部分,水价为基本水价的3倍,即7.5元/立方米。每户用水人口超过3人的,每增加一人,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6立方米。合用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水价,水价按照第一阶梯价格执行。污水处理费调整为0.6元/立方米。调整后的城市供排水价格为对用户供排水的最终价格。任何企业、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和其他代收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本通知规定分类水价和污水处理费外加收任何费用。本价格含水资源费、二次管网费。此为,持有《包头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享受定期抚恤和定期补助的优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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