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1-09 11:55
问责制度,将落实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等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可实施、可考核、可追责。
今年,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作为立法计划审议项目。10月21日,《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结束征求市民意见,条例草案将提请明年初举行的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这也是天津第一部水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了水污染的共同防治责任、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工业水污染治理、城镇水污染防治、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等方面,扩大公众参与和监督,奖励公众查证属实的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