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1-06 11:30
商开展治理。
企业施治更关心评价付费机制建设
在地方政府牵头的基础上,下一步就是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在这一方面,业内人士表示,需要注意几个问题。
首先是支付的法律化。方桦告诉记者,与以往污水处理厂采用的BOT(建设-经营-转让)、TOT(移交-经营-移交)等模式不同,污水处理相对来说,有一个可以向公众收费的来源。而黑臭水体治理的支付跟地方财政直接相关。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是否能将黑臭水体治理纳入其中,将其以文件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是企业关心的问题。
其次是评价的科学化。中国环境规划院水环境规划部徐敏博士表示,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