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年试点试行流域生态补偿
日期:2015-11-04 13:32

2012年,为推动构建江西省整体生态补偿机制,江西省决定用三年时间开展袁河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试点工作。与全国各地生态补偿机制不同,袁河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试点不仅把水质作为断面考核的标准,而且把水量列为考核的目标。同时,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补偿原则,袁河流域断面水资源生态补偿金额采取动态变化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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