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1-03 22:41
。积极引导污染源社会化运营逐步形成规模,通过市场运作筛选出3~5家规模大、水平高、业绩好的运营单位,开展集中运营。建立运营单位考核、评价、辞退制度,确保运营质量。
2013年,山东省环保厅下发了《山东省社会环境检测管理办法(试行)》,对自愿申请列入《山东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目录》的机构进行审查,并列入目录。对出现重大环境检测质量事故、现场监督发现问题等行为或有单位个人举报监测违规的,山东省环保厅将开展重点检查。发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直接在目录中予以删除,不再允许其继续提供相关环境监测服务,确保环境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