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434家企业未发现渗井排污
日期:2013-03-15 12:42
相关企业,检查中未发现向饮用水源地排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等方式直接往地下水排污的行为。罗东辉介绍,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依法作出了责令整改、罚款、责令停产等处理。
此外,我市对重点排污企业还建立了在线监控系统。一旦发生企业超标排污情况,在线监控系统就会自动报警,排污企业负责人、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污染控制科、监察队、环境监控中心负责人及在线运营方就会收到短信。污染控制科科长董利国介绍,在线监控系统覆盖的是重点排污企业,涉及印染、化工、酿造类企业,排污量占全市工业排污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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