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0-22 13:07
系,原先的认识是环境保护是必要的,不能不搞环境保护,但若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矛盾时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我们的认识可以说是不坚定的。对这一问题连当时的环境保护法律也是这样认识的。1989年制定的旧《环境保护法》在第一条宣示其立法目的时,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的描述是环境保护要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谁主谁辅,一目了然,因而这一条款后来成为先污染、后治理的重要法律依据。而今年新修订实施的《环境保护法》则将其立法目的明确表示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该法的第四条还明确表示国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