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
日期:2015-10-19 10:48
多到少的顺序,对最多不超过3项污染物征收排污费。
同时,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有机污染物、悬浮物、大肠菌群以及总氮、总磷排污收费标准。自10月1日起,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出水中,上述5种污染物中任何一种或多种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收费标准由0.9元/污染当量调整为3.0元/污染当量,其中总氮污染当量值按0.8千克计。
此外,在差别化污染物排污收费方面,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或省规定排放限值的,分3档逐步降低排污收费标准。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高于国家或山东省规定排放限值,或者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排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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