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取消排污许可证年检制度 许可证有效期不超5年
日期:2015-10-15 20:28
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提出变更申请;排污单位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提出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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