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开启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
日期:2015-10-14 11:55
护问题进行研讨,交换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价值理念,表达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变革愿望,谋求在民法典中引入生态文明理念、绿色发展理念、绿色法律理念,顺应时代大潮,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推动民法典的绿色化。
民法与环境法虽然功能不同,然而环境法与民法两门学科的沟通和对话,可能且可行,与会者希望通过环境法与民法的对话,对民法和环境法面临的一些共性问题达成共识,并将共识真正吸收到民法典之中。
会议就公众共用物的理论 、自然资源权和民事救济的功能、自然人的环境权理论、动物的法律地位、民法典实现绿色化的标准和实现途径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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