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市城乡供水条例》完成立法程序明年起施行
日期:2015-10-12 15:54
确了地下管网的保护和管理。
《条例》要求城乡供水主管部门和供水单位建立供水管线信息系统,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须建立包括供水管网在内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规划和施工许可管理应当以该信息系统为依据,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申请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经查询可能影响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与供水单位共同商定供水设施保护措施并接受现场督导。
政府主导农村供水工程建设
《条例》明确当地人民政府是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主体,负责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资金和农村供水工程的安全保护。同时规定,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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