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0-12 13:26
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梧州市加强大气治理督查,落实扬尘管控部门责任,空气质量有所改善,8月PM10浓度降为53微克/立方米,1~8月PM10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已接近年度控制目标60微克/立方米,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为87.2%。
同时,梧州市强化环境保护执法处罚和监管,截至7月底,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1起,处罚金额155.6万元,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已有两人因污染环境罪获刑。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检查涉重金属企业43家,对综合督查中发现的66家重点企业的188个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后督查,实现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零发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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