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0-08 21:49
醒这些出现环保问题的市长们的责任意识吗?我们先看看环保约谈制度是如何规定的。根据环保部2014年印发的《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中所称的约谈,是指环境保护部约见未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依法进行告诫谈话、指出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的一种行政措施。虽然有了约谈的规定,但对于约谈后再不履行的处罚却并未规定,这也就造成了环保约谈的威力被大打折扣。
要使环保约谈真正形成威慑力,还是要加大对约谈后还出来环保问题的惩处力度,使之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使各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