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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建立全省水污染治理约谈制度
日期:
2015-09-29 18:01
巩固和保证城镇内河(湖)的治理效果。
5.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7月~2019年9月)。依据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和各市县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城镇内河(湖)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对全省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总结治理先进经验,推广扩大治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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