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9-18 13:18
2015年6月12日,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以下简称78号文),引起行业热议。其中作为资源综合利用劳务的污水处理由原来免征增值税改为按70%比例退税;再生水产品按50%比例退税。
一些污水处理企业对此表示了忧虑,认为即便是按70%比例执行退税,仍然会增加企业负担。另外,对即征即退政策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也提出了质疑。据财税部门介绍,该次调整初衷是为了引导污水处理行业加强自律,切实做到达标排放,巩固减排成效。
为更好地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