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自残”模式启动 约谈警示效果难彰显
日期:2015-09-16 12:06
稳定或屡查屡犯、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长期未纠正的等等。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汪冬青说,在实际操作中,约谈最主要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三类:首先是群众举报,环保部门查实并发现所在地区确实存在比较大的环境问题的;其次是年度考核没有通过或者治理项目进展缓慢的;另外一种情况是环保部门在专项或者综合执法中发现问题,需要敦促当地政府解决或者警示的。
约谈的城市中,还没有超大城市的身影,是不是环保部门不敢动它们?汪冬青表示,约谈绝不是拣软柿子捏。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曾约谈过安徽、河南、甘肃等省的领导。只要存在重大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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