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 山东检察环保合力依法治污
日期:2015-09-16 12:01
开展自查,逐一对照,对发现的问题坚决、及时纠正,该追究责任的一追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山东各级环保部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业务处(科)和直属单位为成员的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查,具体业务工作由检察院、环保部门各业务处室(单位)进行对口联络。为加强沟通协调,省检察院、省环保厅将定期举办联席会议,会商解决执法监管中遇到的主要问题,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不顺畅,办案耗时长、进展缓慢等难点问题,探索形成行政手段和检察手段合力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的有效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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