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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善出台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移交接管暂行办法
日期:
2015-09-15 14:14
终形成本方案。
据嘉善县五水共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嘉善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移交接管暂行办法》共12条,其中明确了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移交范围为嘉善县域内接纳、输送污水的一级、二级管网和泵站;明确了原建设单位为移交方、嘉善县水务集团为接收管理方、嘉善县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一体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为监督方;明确了移交时间节点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此外,办法还明确了资产移交、移交材料和程序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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