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9-01 20:32
6、18、32条等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2.需提供项目合同、技术工艺分析报告(包含装机容量及规模,设备设计技术参数等内容)等证明材料,并提供项目所属业主名称、详细地址、业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用户使用评价意见及业绩所在地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解析:关键在于业绩所在地排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