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监督“全民参与”路尚远
日期:2015-08-27 10:58
后的正式文件里没有,公众没有决策权和救济渠道很难保障权利。
  
  可见有关部门内部在如何促进和对待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方面存在较大争议,对此持谨慎态度。中国要完善包括公众参与在内的环保法律规范体系无法一蹴而就,需要一定的时间。张辉感慨地说。
  
  专家表示,要切实保障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权利,首先政府要做好信息公开,且这种公开不应只是政府的主动行为,应有相关的倒逼和监督机制;同时,公众必须参与到环境决策中,仅靠事后参与难以达到参与效果;此外,还必须畅通救济渠道、完善救济制度,这样才能让各级政府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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