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8-25 23:04
系建设加快推进。编制完成 《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开展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并向国家信用信息平台报送相关信息;指导地方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湖南、江苏等省已公布2014年评价结果。
第四,绿色信贷政策深入实践。在重庆、江苏两地开展环保部门与工商银行直接共享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环评审批、环境违法等信息的试点工作,工商银行将根据企业的环境信息,对相关企业采取支持和限制措施;继续向银监会、人民银行报送企业环境信息,供银监会督促商业银行落实绿色信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