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手段强化对重点污染源监测监控
日期:2015-08-24 16:30
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规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自动监控设备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经费由排污单位自筹,环境保护部门可以给予补助。《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规定,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可以委托给有资质的专业化运行单位运行也可以由排污单位自行运行,运行费用由排污单位承担。以上规定都明确了排污单位承担在线监控系统的主体责任。
但实际上还有不少企业对这个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成为在线监控设施的旁观者,对监测设备、数据传输出现问题或者有效性审核没有
4/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9/21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