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手段强化对重点污染源监测监控
日期:2015-08-24 16:30
人签字确认,样品的运输、交接、分析都要有记录。
二是监测结果公开的程序要规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明确环保主管部门才是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开的主体。因此,各级环境监测站应按要求,在完成监测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监督性监测报告报送同级环保主管部门,由环保主管部门公开监测信息。基层环保主管部门要明确监测管理机构,并建立环境监测机构和环境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机制。
落实在线监控的企业主体责任
新《环境保护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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