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手段强化对重点污染源监测监控
日期:2015-08-24 16:30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健全重点污染源监测制度。
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测监控主要通过3个手段实现:一是环保部门委托所属监测站开展的监督性监测;二是在线监控系统的自动监测;三是排污企业开展的自行监测。十二五以来,由于将监测体系建设纳入总量减排考核,是总量减排考核的三条红线之一,监测体系建设得到了大力推进。按照环境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这3方面的监测结果已经全面向社会公开,对有效监控污染源发挥了重要作用。结合基层实践,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强化对重点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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