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与保护不一定要对立 协调发展应为破题良方
日期:2015-08-14 10:33
传高代价,以为代价越高,说明地方政府治理污染的决心越大,成绩也就越大。媒体的有关报道,也往往对所谓舍得付出高代价津津乐道。这样的宣传是不可取的。强调不惜代价,不可行,也不符合实际。环境保护的目的,不是停止发展,而是找到发展与保护的平衡点,在生态环境得到应有保护的前提下,实现良性的、可持续的发展。毫无疑问,在这样的理念下治理污染,一定会充分考虑代价。事实上,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一直非常注意把握治理的节奏。如果不考虑代价,不考虑阶段性特征,不考虑需要与可能,很多污染问题解决并不难。
对治理污染所付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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