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与保护不一定要对立 协调发展应为破题良方
日期:2015-08-14 10:33
产整治,必然影响发展,不合时宜。而大多数人则坚定地认为,一些地方的环境问题,已经到了必须刮骨疗伤的严重程度,痛下决心,坚决治理污染,不仅没什么不对,而且非常及时,非常有力。许多评论说,产业结构不合理,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发展的已有模式不可持续,必须坚决调整,否则后患无穷。个别企业长期违法,屡教不改,甚至根本不拿环保法律和环境执法当回事,不整治怎么能行?至于集中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正是企业长期违法造成的,理应由违法企业承担责任。
对于这样一些争论,我们必须理性客观地进行分析。
第一,不能过度渲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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