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废水:印染行业苯胺类污染急需控制
日期:2015-08-14 09:50
今年,是新环保法实施之年,也是《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苯胺类污染物实施新标准之年。从2015年1月1日起,印染行业排放的污水中苯胺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检出限值,即小于0.03mg/L。2015年3月27日,环境保护部又发布了《关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修改单的公告》 (公告2015年第19号)。公告明确规定,印染企业污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经由城镇污水管线排放,应达到直接排放限值。
今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部华东环保督查中心对浙江、江苏、福建、山东等印染大省的50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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