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名企鏖战温州地下污水厂 投资报价相差近4.93亿
日期:2015-08-12 17:06
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融资、设计、施工、采购、水处理设施管理运营等能力;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四家;其中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条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应分别满足下述条件。
联合体牵头单位(含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企业实力应满足以下条件:a)具有融资、水处理设施管理运营等能力;b)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c)在国内投资并已运营的市政污水处理项目总规模不低于50万m/d; d)至少在国内投资建设并运营1项10万m/d及以上规模的污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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