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8-11 11:19
综合管廊断面应满足所在区域所有管线入廊的需要,并配建行车和行人检修通道。地下综合管廊应配套建设消防、供电、照明、通风、给排水、视频、标识、安全与报警、智能管理等附属设施,提高智能化监控管理水平。同时,应避免各类管线的运营维护相互干扰。
管廊以外新建管线,规划、建设、市政道路部门均不予审批
作为节地型城市基础设施,地下综合管廊优势明显,可究竟怎么建,谁来建,如何与既有设施和谐相处,也是项目必须面对的挑战。
《指导意见》明确了城市不同区域内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要求。从2015年起,城市新区、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