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综述
日期:2015-08-07 14:24
进一步优化了环评审批环节和流程。
  根据《目录》,火电站、热电站、炼铁炼钢、有色冶炼、国家高速公路、汽车、大型主题公园等32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目前,《目录》规定的所有下放事项已全部同步下放。
  部分省级环保部门在《目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下级环保部门的承接能力,继续将一些审批权限下放至地级市、县(区)。
  黑龙江省将污染物产生和排放较少、环境问题较小的建设项目,如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等项目下放至市级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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