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7-27 21:54
新环保法实施后,环境公益诉讼大门逐步打开。
7月23日,由自然之友就北京市昌平区都市芳园小区湖泊非法施工事件发起的公益诉讼案立案。该案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是北京第一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一周前,自然之友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起诉状,针对北京都市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九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非法破坏都市芳园小区湖泊湿地的违法行为,对两家公司提起公益诉讼,要求立即停止相关施工作业,不得继续破坏原有生态,并且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共950万元。
负责此次公益诉讼案件的夏军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