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水十条”重在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日期:2015-07-27 15:58
位权,其特点在于中央政府可以在一定情形下行使本应属于地方政府的职权。行政代位权的特殊之处在于中央政府并不会主动地去行使本该属于地方政府的职权。它的行使存在着一个启动条件,那就是政府怠于履行相应职权。在美国《清洁水法》和《清洁空气法》中均规定一定条件下联邦政府可以取代州政府的执行。
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的规范性指引
虽然《水污染防治法》是水十条关于地方政府责任的法律基础,但是二者在相应的制度安排上还是有很大的不同。结合水十条已有的规定,相关制度应该在水十条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并细化,以此促进水污染防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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