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本月起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一倍 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元
日期:2015-07-24 13:36
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市政基础设施价格也将调整完善,即凡收费不足以维持设施正常运营成本的,当地政府应给予补贴,保障企业在正常利润下经营。比如,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指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全省污水处理收费指导标准提高为每立方米1元,各地在省定的污水处理费指导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20%范围内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具体征收标准。其中,对社会资本参与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营的企业,从收费中提取每立方米0.2元的管网建设贴息补助。
交通能源、县级供电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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