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7-21 11:37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简称78号文),其中提到污水处理劳务、再生水劳务,自2015年7月1日起,征收增值税,后返还70%,即需要交纳30%的增值税。这意味着污水处理、再生水等免增值税的政策被取消。对此,我们的点评如下:
78号文打破前期垃圾处置、污水处理劳务面征收增值税规定。前期污水处理劳务、再生水劳务等相关税收政策依据主要如下:1)《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长(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2)《关于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