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7-21 09:48
同订立过程中,不涉及行政权权力的行使,购销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其次,在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阶段,《政府采购法》直接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再次,在合同的救济层面,《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政府采购当事人有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违法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最后,《政府采购法》则仅赋予财政部门极为有限的监督权,财政部门的监督主要针对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