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生态文明建设中一“督”二“责”机制
日期:2015-07-10 16:58
系统共同担责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度落实更加有效。
常纪文则指出党政同责是指对于生态环境问题党委与政府要共同承担责任而不是党政承担不一样的责任。
党政同责是对现有生态体制发出的警醒匕首,它的提出意味着我国很多地方政府出现重大的环境污染问题,而党委的监管也存在很大问题。常纪文对于现今这个时机提出党政同责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同时,常纪文对于党政同责出台也表示了肯定,他认为这一规定的提出对于地方政府的党委、省委、地委书记同时具有约束作用,规范他们的行为决策更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同时追究党委和政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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