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7-08 15:40
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依法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与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为定义】本办法所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系指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以下活动中涉及的弄虚作假行为:
(一)依法开展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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